淮北市群眾信訪舉報交辦查處情況一覽表(第九批 2018年11月17日)
淮北市群眾信訪舉報交辦查處情況一覽表(第九批 2018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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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備注 |
1 |
X340000201811080036 |
安徽省淮北市(包括4個市轄區)自2015年新環保法實施以來不公開環境行政處罰信息,投訴人質疑其涉嫌掩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包庇企業,使其避免受到上市、稅收、信貸等聯合懲戒。 |
淮北市 |
其他污染 |
2015年隨著新《環保法》的實施,淮北市和縣區環保部門不斷加大處罰力度,不斷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對依法、依規作出行政處罰案件在市環保局和政府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經排查,市環保局和縣區環保局環境行政處罰信息存在少數未公開,主要原因:一是市環保局網站及縣區政府網站多次升級,升級后需對信息補錄,由于無專職信息錄入人員,跟進錄入不及時存在疏漏。二是由于人員編制少,無專職信息錄入人員,工作人員身兼數職,崗位變動,工作交接銜接不全。 經核查,投訴質疑的“其涉嫌掩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包庇企業,使其免受到上市、稅收、信貸等聯合懲戒”問題不存在。 已開展環境信息公開自查和對縣區的督察,進一步加強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對依法、依規作出行政處罰案件全部在市環保局和縣區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下一步將強化信息公開監管,確保公開行政處罰信息無遺漏。 |
屬實 |
已開展環境信息公開自查和對縣區的督察,進一步加強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對依法、依規作出行政處罰案件全部在市環保局和縣區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下一步將強化信息公開監管,確保公開行政處罰信息無遺漏。 |
無 |
未辦結 |
2 |
D340000201811080058 |
淮北市杜集區朔里鎮距離朔里礦約100米處的金巖煅燒高嶺土廠生產過程中粉塵污染嚴重,燃煤窯爐煙塵排放超標,影響周邊居民身體健康,目前為應付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處于停產狀態。 |
杜集區 |
大氣 |
2018年11月9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情況如下:企業年產5萬噸煅燒高嶺土3號旋窯正常生產,1#立窯,1#旋窯、2號旋窯因落實重污染天氣管控措施處停產狀態。廠區地面采取灑水進行抑塵,未硬化的地面進行了覆蓋;公司東側圍墻邊堆放10余噸除尾砂用防塵布覆蓋,其余物料全部進棚。通過調閱2018年2月6日、6月5日、7月30日企業三個季度的自行檢測報告顯示,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做到達標排放。在線監測設備已到貨,11月底前完成安裝并投入使用。 |
不屬實 |
|
無 |
已辦結 |
3 |
D340000201811080025 |
淮北市各級環境監察人員工作在基層一線,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參與環境監測,但崗位津貼至今未落實。 |
淮北市 |
其他污染 |
1.相山區、杜集區、烈山區均不屬實,已執行。 2.濉溪縣屬實,縣環境監察大隊監察人員工作在基層一線,未享受環境監測崗位津貼。 3.市人社局答復:監測站、環科所工作人員已享受。市級環境監察人員沒有享受津貼。 |
屬實 |
1.濉溪縣人社局已聯系濉溪縣環保局正在研究解決。 2.正在研究市級環境監察人員是否享受津貼問題。 |
無 |
未辦結 |
4 |
D340000201811080051 |
淮北市杜集區段園鎮311國道邊綠源集團大院內的淮北匯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無環保設施,生產廢氣直排,產品露天堆放,散發難聞氣味。 |
杜集區 |
大氣,其他污染 |
市環保局與淮北礦業集團公司到現場進行核查?;幢爆F代服務公司、綠原公司均為淮礦集團公司下屬公司,袁莊煤礦破產關井后,現代服務公司設立了綠袁物業站,對原綠原公司和沈莊煤礦的資產進行管理。投訴的企業為淮北匯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該企業租賃綠原公司廠房進行生產,無環評手續;生產有氣味氣體直排;產品露天堆放;水溝內存在一定的油污。 |
屬實 |
1.11月4日,淮北礦業集團公司責令停供動力電,廠區配電站貼封條。已于11月5日上午完成。 2.11月9日,淮北礦業集團公司責令立即開展“三清”工作,由綠袁物業站負責監督落實。同時責令綠袁物業站與淮北匯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立即終止租賃協議事宜,該項整改措施正在推進中。 3.立即對下水溝油污進行清除。 4.11月11日,經淮北現代服務公司研究決定:給予綠袁物業站站長周海濤同志行政警告處分。 |
給予綠袁物業站站長周海濤同志行政警告處分 |
未辦結 |